計畫目的

為促進本校國際學術交流,依「補助海外學者專家來校短期交流辦法」,113年度補助本校各單位邀請海外學術機構蒞校進行交流活動,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。請填寫申請表及計畫書(含其他有助審查資料),紙本簽名後送至國際處交流組,電子檔寄至chieni@gms.tcu.edu.tw,以利審查。

1.補助海外學術機構(如姊妹校)人員來校交流類型:

(1)帶領學生來校進行文化交流、志工服務等短期交流活動。
(2)來校參與短期研究計畫或移地教學等。
(3)來校參加研討(習)會或合辦國際學術研討會。
(4)其他經專案核准者。
*教學單位邀請海外學者來校進行「學術演講或講學」,另依所屬學院規定辦理,並應於開學後二個月內將核定情形送繳國際處備查。

2.補助申請期程:

第一階段:113年1月31日(三)前提出申請(113年5月15日前交流活動) 。
第二階段:113年4月30日(二)前提出申請(113年12月15日前交流活動) 。
學期期間:活動前3個月向國際處提出申請。

3.審查標準:

(1)合作計畫之創新與跨領域程度及國際前瞻性。
(2)與校內或國外其他教研人員共同參與之程度。
(3)教學合作計畫發展性。
(4)SDGs議題參與程度。

4.經費核支標準:

依據補助海外學者專家來校短期交流辦法、慈濟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支要點。

5.申請方式:

請備齊下列文件後,將紙本簽名後送至國際暨兩岸務處交流組,並將PDF電子檔寄至chieni@gms.tcu.edu.tw
(1)申請表。
(2)交流計劃書。
(3)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
6.經費來源:

高教深耕計畫。

7.聯繫窗口:

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交流組陳芊伊,03-8565301 #1014,EMAIL: chieni@gms.tcu.edu.tw

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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